服裝貼牌加工廠管理:服裝工人請假帶來的困擾之應對措施!
管理人員應有的認知 那就是員工或多或少都會有一點私事待處理以及家族中發生的無論婚、喪、喜、慶、或返回老家探望長輩、需要請假處理。身體偶感不適,需要看醫生診治、或在家休養總之難免會請假一回的。因此在企業方或生產方,需要制定一套周全的補位措施來防范措手不及之損失,以及因而導致無法如期交貨帶來之被客戶索賠、甚至需要空運出口之厄遠。
補位措施的訂定
1、設立代理人制度
生產企業內対干部或職員請假均設置有代理人制度,一旦有人事前請短期的假
就開始啟動代理人機制,請假單內看不到代理人簽名之狀況下,通常是不會準假的,單位領導要準假就得先追蹤第一順位代理人為何無簽字之原因。除非單位領導自己愿負起第二順位職務之代理人之擔待責任,同時應対請假期間發生之重要事項有所擔待、協調、連糸並即時做處理避免導致因延誤而使企業蒙受損失。連累到本身因而受到相當程度之懲處。
2、代理人之順位規劃
請假代理人制度中之第一順位
第一順位代理人通常是平輩之人員例如第一組組長與第二組組長互為第一順位代理人,平時就己相互了解組長之職責及生產產品之技術與管理。
在管理層同為職員平時就己訓練過相互業務之支援演練及熟悉重點項目即可,遇有急迫性或時效性的事項應列表出來告知相關處理要點或急待連絡、或接洽、或參與會議之代理業務、必要時得請領導支援或指示處理。
第二順位代理人
則是上級單位主管。本身既是請假人之上司理應熟悉屬下之工作職責及內容、處理急迫性及時效性之工作可視其他同仁之工作情況而臨時交派分配工作給相關人員協助處理完成,並監控到位自身再忙碌不堪亦應抽身查看處理,以示対代理人之應負責任做表率。
第三順位代理人
是請假人員之屬下或資深人員來代理。例如組長助理或全能工人員因為這類人或多或少対生產有相當之了解只不過某些方面有不足之處而己,視情況可以向上級匯報並請示如何處理之,上級單位領導還抽空來了解並適時給予指示、協助完成使命才行。
3、現場員工之補位
対于現場生產之員工而言,雖然沒必要設置代理人制度,但防范措施必然是不可或缺的。